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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4-01-16 08:16:19Source:
驾车上路,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交通事故也每天都在街头上演。
撞了车,肯定就有车损,如果对方全责,报他的保险公司定损修车就好啦。
可被撞的如果是新车呢?
原本崭新漂亮的“脸蛋”上,添了碍眼的“伤口”,甚至不得不接受“大手术”,即便修复之后,车主的心里也会有道坎儿。
好好的新车,转眼间成了事故车,维修之后,身价大跌,这前后的损失,中间的差价,该怎么要?
近日,栏目组接到王先生的求助热线,在电话里,王先生讲述了自己的困惑。
事件回放:
今年5月份,王先生驾驶到手八九个月、价值24万余元的迈腾轿车,在路口等红灯时,被一辆货车追尾。
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中,王先生的迈腾轿车尾部严重受损,一般的钣金喷漆难以修复,需要接受切割焊接这样的“大手术”,修车费用为2万8千余元。
王先生车辆受损照片
王先生车辆受损照片
眼见宝贝新车被撞成这样,王先生非常心疼。认为肇事方在正常赔付修车费用的同时,还应该就车辆的贬损价值做出赔偿。但这个要求,遭到了肇事大货车方的拒绝。他们的回复也很简单,让星先生直接去法院起诉。
小编上网查了一下,和王先生有类似经历、同样诉求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能够顺利获得赔偿吗?
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是交通事故案件财产损失赔偿需要经常涉及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形成了两大派别。
一、 “主张赔偿”派:
主张赔偿的依据,主要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1、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2、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3、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规定中第二点写明的“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即是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维修过后,很可能会造成车辆各项性能的降低或影响。
因此,维修完毕并不意味着恢复原状,责任方应就车辆的贬值损失作出赔偿。
二:“不主张赔偿”派:
不主张赔偿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持不予赔偿意见的人认为,这条规定中涉及到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及项目中,并没有提到车辆贬值损失。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为了平息纷争,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具了一份公开答复。
从这份答复当中,我们可以读取到以下信息:
1、从理论上讲,车辆贬值损失是确实存在的。
2、就我国现阶段的交通道路状况以及市场环境而言,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因此,高院对这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
3、 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况下,经过慎重考量,也有例外。
4、今后会根据客观条件,对这部分损失赔偿的规定适时做出调整。
对于车辆贬值损失的问题,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罗平律师为我们做出了详细解读。
罗平: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实践中也有新车获取贬值损失赔偿的案例,但各地法院判决有所不同。
在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车辆贬损费时,有必要考虑如下问题:
1、请求赔偿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或过错较低。(无责或次责)
2、 受损车辆应属于车龄较低的新车,一般不超过2年。待售新车索要贬值费的,一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已经上路一到两年的车辆也可以争取。
3、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程度要非常严重,而且必须是有关键部件受损。
如果只是简单剐蹭的轻微车损,在修车后基本都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不存在后续使用的隐患。而非常严重的车损,即便修复好后,也会影响到车辆的质量和性能,其耐用性、安全驾驶性也都会降低,所以才可能主张到车辆贬值的损失。
4、事故车辆的损失必须是经过相关物价或评估鉴定机构的鉴定,折旧率和数额确定的。
众所周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单纯是自己认为有损失,没有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出具体损失数额,法院不可能支持。
5、最好有出售意向或已经善意出售的。
这个虽不是必要条件,但毕竟我们所说的车辆贬值的损失,要在出售中才能明确的体现,其车主的经济财产损失也才能比较清晰可观的让大家知道,尤其是法官知道,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大。
和王先生一样,有对“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有疑惑的小伙伴们,可以根据律师的建议对号入座,也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这里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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