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8:16:07来源:
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6日 10 时至2017年3月7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济源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4j3DM4&user,户名: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
此次网络司法拍卖标的为豫U98292大众牌轿车一辆,上海大众朗逸,手动变速,铝合金轮辋。车身黑色,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使用性质:非营运。牌型号为:厂牌型号:大众牌SVW7167PSD,车辆识别代号:LSVNM4182DN029947,发动机号:544460。出厂日期:2013年2月,登记日期为:2013年3月;车主为:李某。车辆行驶里程表显示:40425公里。车辆审验合格至2015年3月,该车右后轮轮眉划伤凹陷,右后门补漆,整车漆面良好,内饰整洁;启动发动机运转正常。
起拍价: 58000元,保证金: 8000元,增价幅度: 2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 2017年1月27日起至2017 年3月5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3月1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7 年3月10日 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源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源分行中心分理处,账号:410015015130502026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91-5566361 ,监督电话 0391-5566231 。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汤帝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网址:http://hnjysfy.hncourt.gov.cn/。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二月九日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车辆)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焦作恒桥[2016]司鉴估第J149号司法鉴定评估意见书)
拍品名称
豫U98292大众牌轿车一辆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李某
拍品现状
使用性质
非营运。
租赁情况
无。
钥匙
有。
备注
无。
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1、被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查封;
2、无抵押;
3、违章情况以车辆管理部门记录为准;
4、其他瑕疵披露:该车右后轮轮眉划伤凹陷,右后门补漆,整车漆面良好,内饰整洁;启动发动机运转正常。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 品 介 绍
1、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使用性质:非营运。
2、品牌型号为:厂牌型号:大众牌SVW7167PSD,车辆识别代号:LSVNM4182DN029947,发动机号:544460。
3、登记日期为:2013年3月;车主为:李某。
4、车辆行驶里程表显示:40425公里。
5、车身黑色,出厂日期:2013年2月,车辆审验合格至2015年3月,上海大众朗逸,手动变速,铝合金轮辋。该车右后轮轮眉划伤凹陷,右后门补漆,整车漆面良好,内饰整洁;启动发动机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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