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8 12:16:22来源:
协 查 通 报
2019年8月1日上午10时51分许,在高唐县大田小区西门处,一银色时风201电动轿车(肇事时悬挂E1719919号牌)从大田小区西门驶出时与一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逃逸,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的儿童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高唐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肇事时监控画面与经调查获取的嫌疑车辆照片,希望广大群众与高唐交警共同努力维护高唐良好法治环境,若您知悉该肇事嫌疑车辆的相关情况,请与高唐交警大队联系举报(受害者家属表示另有重谢),同时也希望肇事驾驶员能够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主动向高唐交警大队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指挥中心 0635-3990009 田警官 17606357003
高唐交警大队
2019年8月13日
8月1日肇事逃逸事故现场
肇事逃逸前嫌疑车辆驶出大田小区西门
办案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已摸清该车在肇事前的出行规律,进一步缩小了调查范围。现已知悉,该车驾驶员为高唐县大田小区住户,肇事前每天上午7时30分左右准时送孩子上学,看来是一位关爱自己孩子的好家长,但是却没做好孩子的表率。
在通报之余
小编想对这位家长说几句话
这位家长同志,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的一举一动都在向你学习,以你为榜样。
也许你经常在孩子犯错后教导你的孩子“做了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承认、做了错事不改正”;也许你也曾告诉你的孩子“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知错能改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请你为你的孩子树立正确人生观而做一个好的表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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