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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租车经营权价格「出租车的经营权归公司吗」

时间:2023-09-09 18:15:58来源:

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贵阳市启动出租车行业改革,实现经营权使用无偿化。从今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每车每年5000元的贵阳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将预先实际征收的2016年6月30日以后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予以退还。

大西门星力百货附近,车辆缓行时,的哥黄师傅与同事隔窗而谈(本报记者 李梅 摄)

据了解,今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从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规范承包经营方式等四方面改革出租车“份子钱”,健全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制度。

贵阳市的出租车经营权收费是从1992年开始的,先后也进行过调整。目前,贵阳市内共有26家出租车公司,7200余台车,从业驾驶员达到2万余人。

今年以来,贵阳市也在积极探索深化落实出租车改革的新方式。按照国家交通部精神,贵阳市从减轻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经营压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出发,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每车每年5000元的贵阳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将预先实际征收的2016年6月30日以后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予以退还。

本次涉及退费车辆数将达到4284辆,其中个体车辆2283辆,企业车辆2001辆。涉及退费金额:961.4219万元,其中个体车辆退费金额为676.8096万元,企业车辆退费金额为284.6123万元。

为保障退费工作的进行,贵阳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高卫东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停征和退还工作顺利完成。

“停止征收经营权使用费是为了真正做到让利与民。”据市运管局负责人介绍,停止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市委、市政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减负增效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此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车主必须让利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每月每台出租汽车承包费降低416元,在减轻驾驶员经营压力的同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如何退费

退费标准

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贵阳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5000元/车 · 年),并将预先实际征收的2016年6月30日以后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予以退还,采取一次性退费。

退费时间、地点

登记地点:出租汽车企业以企业为单位统一到贵阳市运管局财务科登记退领;个体出租汽车车主以车辆为单位到贵阳市出租汽车协会登记退领。

退费截止日期:2016年10月31日。

退费程序

为确保资金安全发放,采取银行转账(公司车辆)和银行代付方式(个体车辆)退还,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出租汽车公司所需证件:工作人员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有效票据。

2.个体车主所需证件:经营权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交通银行卡、道路运输证(原件)。

3.公司、车主被委托人现场签订《出租汽车驾驶员减负增效承诺书》。

承诺书部分内容:“我承诺将停止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有偿使用费的政策让利于出租汽车驾驶员,自2016年7月1日停止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起,保证将每月每台出租汽车承包费降低416元,在减轻驾驶员经营压力的同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4.如个体车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提供车主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并在授权委托书上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无偿使用 不等于取消经营权

取消了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是否意味着取消了出租车经营权?是否意味着放开了出租车管控?

“取消收费和取消经营权是完全不同的!”市运管局负责人介绍,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收费只是做到为企业和驾驶员减负,但并不是放开出租车的准入机制,出租车的经营权还是要严格按照现有要求执行。另外,减负后更加要求出租车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也要求出租车驾驶员优化服务水平。

“下一步提升出租车服务,科学规划出租车发展将是工作的重点。”据市运管局负责人介绍,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后,贵阳市将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和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运力动态监测调整机制。通过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车辆里程利用率、城市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做到既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又避免盲目发展。

同时为保障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目前,贵阳市正在进一步完善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理顺运价结构,合理运用价格杠杆调整消费需求,适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

贵阳出租车经营权费调整历程

1992年10月,贵阳市开始征收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按2.2万元/年·车缴纳经营权费。

2005年7月,给出租车经营期限延长一轮(7年),并将有偿使用费由2.2万元/年降低为1.5万元/年。

2011年11月1日,贵阳市作出出租汽车经营权费每年让利1万元,按5000元/年·车收取经营权费。

2016年7月1日,停止收取贵阳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5000元/车·年)。

贵阳出租车发展的前世今生

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从1987年起步,发展至今已近30年时间。行业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1987年至1990年为起步阶段,借助社会资金办公交,出租汽车从270辆发展至1068辆;

1992年至2000年为发展逐步壮大阶段,采取经营权拍卖的方式新增出租汽车717辆,并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2001年至2009年为稳定发展阶段,主要实施“中改的”(中巴车改型为的士车)和经营权顺延工作;

2010年至今为推行公司化管理再发展阶段。截至2016年7月,贵阳市中心城区共有出租汽车7290辆,出租汽车公司26家,从业人员2.1万人,日均客运量约70万人次,年客运量2.46亿人次,约占贵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总量的35%,经营模式主要有公车公营、托管经营、纯个体经营三种。车型主要有捷达、宝来、奇瑞、吉利、凯美瑞等。

什么是出租汽车经营权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行使该权利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相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什么是出租车“份子钱”

大家俗称的出租车“份子钱”就是经营承包费或称劳务定额费,在贵阳出租车行业内部习惯称为“台班费”即承包人(出租车驾驶员)向企业或车主缴纳的费用。

承包费的缴纳是出租车行业的国际惯例,这项制度在出租车的发展历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充分体现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劳动价值。但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出租车企业出现以包代管、旱涝保收、利益固化的做法和问题,以及层层转包带来的台班费升高等等,一度广受诟病。

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出租车公司的负担会得到减轻,“台班费”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间。贵阳市区现有7290辆出租车,有偿使用费为每车每年5000元,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相当于每年让利3600余万元。

本报记者 欧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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