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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曝光 你的电动车挂牌了吗 「电动车挂牌处罚」

时间:2023-05-23 18:16:03来源:

你的电动自行车悬挂号牌了吗?

滨州交警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

严查不戴头盔、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我们发现

还有个别电动自行车

没有登记挂牌就上路行驶

在此滨州交警提醒大家:

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

是违法行为,将要受到处罚

尤其是已登记未悬挂的和

新购置车辆未及时上牌的

都必须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现场

对于未按规定登记挂牌的,滨州交警多次组织开展上门登记挂牌服务,部分查处现场可当场进行登记挂牌,此外全市还有404处登记挂牌点,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是319处,公安网点85处。如果你的爱车还没有上牌的话,可以就近到附近服务点进行办理咨询。

曝光台

1

交通违法人:李某谭

违法时间:2022年9月6日

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号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二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2

交通违法人:杨某强

违法时间:2022年9月6日

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号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二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3

交通违法人:丁某军

违法时间:2022年9月6日

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号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4

交通违法人:张某玲

违法时间:2022年9月6日

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号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5

交通违法人:樊某凯

违法时间:2022年9月6日

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号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6

交通违法人:杨某

违法时间:2022年9月6日

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号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7

交通违法人:时某宁

违法时间:2022年9月6日

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号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十四条:对规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管理。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需要登记的具体种类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八条:驾驶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转借、挪用、涂改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第七十条: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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