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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报销比例有疑问「购买四类药品不再」

时间:2023-08-10 10:16:11来源: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78岁的合肥市民张先生拨打新安热线0551-62639900反映,他的老伴是一名慢性病患者,每个月都会前往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药物,今年以来,张先生发现医保报销的费用越来越少,一年之间个人承担的药费涨了两次,张先生表示很不解,为什么医保缴费越来越多,报销的却变少了呢?

12月18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来到张先生家中,看到了张先生一年多以来在同一家医院购买药物的收据。12月20日,记者致电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工作人员提出了疑问。

市民反映:每月都拿的药价格不一样了

12月17日,合肥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老伴是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需要定期服用药物治疗,今年3月份,自己去医院买药时发现比以前贵了40多元。“以前买两种药物,原价250多元,经过医保报销后,只用花27.6元,三月份去买药时,发现变成了69元,前几天去买药,发现又涨了。”

12月18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来到张先生家中,看到了张先生一年多以来在同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药物的收据。

张先生的老伴平时服用的药物主要有用于治疗高血压的硝苯地平缓释片和治疗糖尿病的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两种。在收据上,记者看到一年多以来两种药物的总价始终为275.9元,在2021年3月以前,经过医保报销后,张先生个人支付的金额为27.6元,3月以后,个人支付金额变成了69元。而在12月14日的收据上显示,原本3盒胰岛素注射液的个人支付金额又从41.9元涨到了50.3元。

张先生是个细心的人,一直留存着购买药品时的收据,并进行记录,他提出疑问:“每个月拿的药是一样的,我看药价也没有涨,为什么付的钱越来越多了。”张先生曾就此事咨询了拿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长热线,但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部门回应:政策变动导致报销比例变化

12月20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就张先生提出的问题致电了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询问今年两次医保报销费用变动的原因。

“今年上半年,特级慢性病医保政策改过一次,原来是有200元门槛费的,现在把门槛费去掉了,但这种药的报销比例从90%变为了70%。”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对于12月的医保报销费用的变动,工作人员解释,“签约家庭医生报销的比例为75%,12月开始安徽省上线了国家(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后,一些功能正在逐步完善,而新平台上暂时没有家庭医生的功能,报销比例恢复到70%,所以张先生12月医保报销的部分又少了一些。”

那么签约家庭医生这样的福利政策还会继续上线吗?或者有一些新的政策来对其进行替代吗?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我了解到的情况是,家庭医生这个政策应该没有了,在明年,可能会针对特殊人群有一些新的政策。”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 见习记者 龚润泽 于源绮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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