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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智慧停车收费标准「句容发布最新疫情」

时间:2023-07-21 08:16:08来源:

《丹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0月18日起实施,同时,与之配套的“丹阳行”APP移动网络服务平台也正式上线启用。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会上,市城管局副局长丁荣华就《丹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市智慧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顾爱平就“丹阳行”APP应用功能进行了推介。




丹阳日报、丹阳电视台、丹阳新闻网、丹阳网、丹阳发布等8家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参加了发布会。针对媒体现场提出的《暂行办法》实施前是否进行了审查、公共泊位被占为私用后如何处理、收费单位是否对车辆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等多个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交警大队、市智慧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解答。



Q:

1、道路临停泊位停车服务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A:

市政府2018年9月7日出台的丹政规发[2018]1号文《丹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Q:

2、为何要施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

A:

近年来,我市停车矛盾日趋紧张,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到2018年,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达到了19万辆;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目前我市共有公共和社会化停车位约1.9万个,缺口0.7万个左右,车位供需矛盾突出;停车无序现象严重,停车矛盾和交通拥堵有加剧趋势,中心区域停车矛盾突出,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在公共停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增加停车资源,加快停车泊位建设,同时运用价格手段调节需求和调配公共资源,使有限的停车泊位资源使用更加公平、更加高效。

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属全体公众共同享有,主要功能是用于通行,不能被部分车主占用免费停车,按照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公共利益优先原则,道路停车应当“谁使用、谁付费”,所以道路停车要收费。

Q:

3、此次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A:

这次停车收费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一是体现交通秩序优先。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引导市民合理用车、理性有车,促进有序停车,减少乱停乱放,减少占道停车。

二是落实公共利益优先。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体现杜会公平,维护良好的公共停车秩序,为公众提高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是实现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属全体公众共同享有。公共资源越稀缺,使用付费越多。

四是贯彻公交优先战略。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促进市民出行方式转变,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促进绿色出行。

五是调节停车供求关系。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引导车辆向非中心区域分流,减少中心区域停车,缓解中心区域停车供求矛盾。

六是缓解交通拥堵。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引导车辆向道路外分流,减少占道停车,促进道路顺畅。

七是保障公共安全。通过加强停车管理,解决乱停乱放,保障消防、救援车辆交通畅通,确保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八是促进公共停车场建设。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

Q:

4、智慧停车服务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便捷?

A:

智慧停车服务能实现停车位资源的实时更新与查询。丹阳全区建设智能化停车服务系统,包括手机“丹阳行”APP,诱导屏建设和公共出行云平台。为车主提供停车诱导服务,更好地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实现停车位、停车场资源利用率提高和车主停车服务的优化。

Q:

5、停车服务收费覆盖区域?

A:

此次政策覆盖区域为全市范围,并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区域划分为三类。


一类:大运河 -香草河-西环路-北环路所合围的区域(含所在的路面);

二类(不含一类区域):振兴路-241省道(老312国道)-北二环-丹桂路-齐梁路所合围的区域(含所在路的路面);

三类:上述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区域(含乡镇)。

Q:

6、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A:

收费标准如下图所示:


(1)凡实行计时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时段1小时后按每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小型车在道路停车泊位连续停放的,当日最高收费30元/辆;中、大型车按本标准收费。

(2)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30分钟的以驶入停车泊位的时间作为计时收费的起算时间。

(3)长度超过12米(含12米)的车辆停车费按同车型加收50%。

Q:

7、对哪些车辆免收停车费?

A:

依据《丹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情形免收停车服务收费:

(1)在划定的免费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机动车;

(2)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含武警车辆);

(3)进入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30分钟的机动车;

(4)进入非道路停车设施(不含公立医院停车设施)不超过15分钟的机动车;

(5)进入停车收费的公立医院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机动车;

(6)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当日18:00至次日早上8:00停放车辆的。

Q:

8、《丹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产生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程序?

A:

《丹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是市城管部门起草,经过公安部门核准、物价部门核价、市政府审批。在报纸、电视及各大网站公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程序。

Q:

9、每天收取的道路临停泊位停车费都到哪里去了?

A:

从依据《丹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停车费收取后统一上缴市财政,由财政统筹安排。

从停车场的性质上看,有公有私,既有属于公共资源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也有属于投资者自己所有限公共停车场等。全市仅有3.2万停车泊位,其中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只有3000多个,占全市停车泊位不足10%,这3000多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资金全部缴入市财政,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和停车设施建设。其余的道路外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以及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由投资者建设,收入主要用于设施投入、停车场管理等,收费经营就是让投资停车场可持续运营,从而增加停车场建设。

Q:

10、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合不合法?

A:

从城市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公共资源是属于全体市民共有的,而且是有限的。作为全民共享的资源,由部分机动车所有人使用,应该是有偿的。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收取合理的费用,是加快停车场建设、完善基础建设、规范停车秩序、尽量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的有效手段。停车所收费用全部上缴市财政统筹,符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也是大多城市普遍采用的管理手段,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调控来提高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可以减轻城市中心的停车压力。

Q:

11、停车期间,如果车辆遭到人为刮坏,或者丢失,这笔损失政府会不会赔?

A:

道路临停泊位收取的是公共资源占用费,不包括保管费。如想避免人为刮坏,或者丢失,建议市民停到路外停车场和地下专用停车场。

Q:

12、如停车产生欠费怎么处理?

A:

如若欠费未缴,有三种补缴方式。

第一,可在手机“丹阳行”APP“停车记录”界面补缴;

第二,下次停车收费员会提示欠费补缴信息,可在收费员处补缴;

第三,可以前往丹阳市云阳街道健康路北丹阳智慧停车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补缴。

Q:

13、道路临停泊位是如何规划的?

A:

道路临停泊位是经公安交巡警部门核准、物价部门核价、市城管部门审批。依据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定》等规定,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是按照以下原则设置:

1.以道路通行为前提、以合理疏导为目的,科学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2.双向通行的道路,主路面宽度12米以上的可双侧设置平台式停车泊位,8至12米的可单侧设置平台式停车泊位,8米以下不得设置;单向通行的道路9米以上的可双侧设置平台式停车泊位,6-9米的可单侧设置平台式停车泊位,6米以下的不得设置;6-9米的街巷可设单侧平台式停车泊位。

Q:

14、收费员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牌、不规范使用PDA、不给发票如何处理?

A:

我司的稽査人员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会对各泊位点进行不定期抽查, 也欢迎广大市民对收费员统着装、佩戴工作牌、正确使用PDA、主动提供停车发票进行监督。如经核实情况属实,我司会对该收费员依据考核办法实行末端管理,对相关涉事收费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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