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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罚款1250万「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为什么会被罚款」

时间:2023-12-11 08:16:52来源:

羚羊财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11月15日,瓜子二手车所属的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瓜子”),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简称“海淀分局”)责令金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9月7日至12月28日期间,金瓜子根据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花费1250万元发布了一条15秒钟的视频广告,其中广告词为:“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

对于“遥遥领先”一词的准确性,金瓜子向北京工商出示的材料证明, 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瓜子二手车的成交量为85874辆。

但是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在这一年间,85874辆的销量并非业界领先,事实上在同一期间内,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成交量则为92375辆车,均超过了瓜子网二手车的销量。因此工商部门“对于当事人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2018年8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金瓜子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018年8月31日,应金瓜子的要求,工商部门依法举行了听证会,最终对其在听证会上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决定“不予采纳”。

据11月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就近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三)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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