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0:16:11来源:
宣称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顾问业务,实则暗潮汹涌。证监会对非法荐股等再出重拳,又有一家老牌投顾机构领罚。
证监会日前披露的一则处罚信息显示,巨丰投顾被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这家成立24年之久的老牌投顾机构涉及无证荐股、非法宣传等五项违规行为,且近年来多次发生。
巨丰投顾涉无证荐股、
虚假宣传等5大违规
日前,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于披露了一则剑指老牌投顾机构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即巨丰投顾的罚单。
陕西证监局表示,经查,巨丰投顾存在以下5大违规行为:
一、 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环节留痕管理不到位;
二、 无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
三、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不规范,对服务能力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
四、 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时,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
五、 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依据相关机构的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未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简言之,汇丰投顾存在业务推广留痕不到位、无资质荐股、虚假宣传、信息告知不充分、投资建议来源未说明等违规行为。
陕西证监局表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客户营销服务记录等证据证明
被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对于巨丰投顾上述5大违规行为,陕西证监局表示,巨丰投顾近年来多次发生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陕西证监局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一、责令限期改正,公司应当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责令公司自收到监管措施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天眼查显示,巨丰投顾成立于1997年,1998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为首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15年,公司成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和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新四板推荐机构会员,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福州、无锡六地开设了6家分公司,服务覆盖投资者超过百万。
其拥有7家分支机构,疑似实控人为马琳,持股总股权比例为53.05%。
多家老牌投顾机构被暂停新增客户
有机构涉案金额高达27亿
针对投顾机构的违规行为,监管近来频频出手,多家跟巨丰投顾类似的老牌机构遭罚。
今年2月底,深圳警方一则通报揭开了华讯投资的投顾业务骗局。据深圳龙岗公安2月底通报内容,深圳龙岗警方突击查处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147名嫌疑人以涉嫌诈骗和虚假广告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经检察机关依法批准,警方已对大连华讯投资公司包括董事长周某富在内的12名公司高管实施逮捕。据初步统计,大连华讯公司涉案金额高达27亿,投资受损人遍布各地。
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国内较早取得投顾牌照的公司,2015年在新三板挂牌,主营业务为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高端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深圳龙岗警方调查发现,大连华讯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兜售公司研发的炒股软件“华讯股票APP”的会员,收取服务费。公司先在多家网络平台投放“荐股名师”的广告,以免费领取“金股”的噱头吸引股民关注;随后由业务员将股民拉入荐股群反复“洗脑”,诱导其购买APP会员。
据初步统计,大连华讯公司涉案金额高达27亿,投资受损人遍布各地。
全国股转系统3月向华讯投资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新闻报道中提及的147名嫌疑人被采取何种刑事强制措施及目前仍处于强制措施状态的人数等情况。
而在4月16日,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了《被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且处于整改期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2021年3月)》。
包括上海森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在内的17家机构赫然在列。
另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深圳证监局对投顾违规已经开具了六份罚单。除西南证券营业部的两份罚单外,深圳市珞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启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也领到罚单。
具体而言,深圳证监局对珞珈投资和启富证券采取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的措施,对优品投顾和深新兰德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对A股 “黑嘴”等严监管持续
部分投顾机构多次登上监管黑榜
公开处罚信息及资料显示,对A股市场“黑嘴”、“庄托”、“杀猪盘”等行业乱象的严监管持续,部分机构多次被罚。
早在2017年8月,因部分投顾服务费用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个别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营销人员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等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之星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的措施的决定。
2019年1月,上海证券之星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向小额体验客户提供投顾服务,但未与其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未提供风险提示书由其签收确认,也未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违法行为,再次被上海证监局处罚,暂停新增客户六个月。
证监会4月初表示,针对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存在的虚假、误导性宣传,或存在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等情况,证监会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证监会表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且“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和禁止行为”等事项。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督促证券公司合规展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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