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18:15:58来源: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3日召开视频会议,通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情况。会议指出,试点自学直考、自主报考是此次驾考制度改革的热点、焦点和难点。
4月1日开始率先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
也就是说,别的城市的小伙伴已经可以自学考驾照了,可是,可是,我仔细地看了几遍,这里面,没有辽宁的城市!
也就是说,我们辽宁人,暂时还不能自考驾照!
就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到了辽宁省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一个文件!
对,一个文件,不过不是机密文件,而是公开的文件,这个文件里说,我们辽宁也准备试点自学考驾照了!虽然没有具体明确时间,但文件中指出,将“适时组织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具备条件后在全省推广实施。”,说明辽宁开展试点的时间,不能太晚了!
原来,3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那么,这个文件里,对于辽宁推行自考驾照,有哪些干货?让小编替您梳理一下!
1、全面改革分三步走
2016年,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改革实施各项准备工作;2017年,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符合国家要求、适应群众需求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和驾驶考试管理体制。
2.培训可以计时收费
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时培训终端,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大力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措施,逐步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驶培训机构要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根据学员特点区别制定培训方案。适时探索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试点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落实国家主管部门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具备条件后在全省推广实施。
4.推行自主报考。
通过全省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有效保障考生选择权。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5.考前可以免费进考场熟悉情况
落实公安部统一部署,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6.可以一天连考几项,合格后当天下证
落实公安部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后,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7.老年驾驶人体检起始点调整为70岁
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8.重新领证可不学习直接考试
落实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实行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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