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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评估公司「建湖县人民政府车辆竞价公告」

时间:2023-12-18 12:25:30来源:

我局拟集中公开处置一批2022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更新淘汰车辆。现公开选择车辆鉴定评估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毕节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更新淘汰车辆鉴定评估机构公开比选项目。

二、标的基本情况

我局拟集中处置一批2022年毕节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更新淘汰公务用车,共计30辆。车辆鉴定评估机构须根据有关规定,提供车辆的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

三、比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备案》;

3.在贵州省内登记注册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

4.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比选文件的提交

(一)比选文件的提交

1.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科(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B栋101室);

(二)比选文件的组成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复印件;

3.比选申请函;

4.报价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7.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2021年以来公务用车鉴定评估业绩材料;

9.业务团队工作人员一览表;

10.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必选文件的密封。

1.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3.递交时间截止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五、服务要求

1.中选人成立专门服务团队,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在与评估委托方商定鉴定评估起始日后,起始日当天到达现场查验被评估车辆,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勘察、照相及相关服务,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评估报告。

2.在委托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协助车辆所有人完善车辆相关手续,确定车辆是否符合过户或报废条件。

3.中选人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包括《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进行鉴定评估,确定车辆予以拍卖或报废回收处置意见。

4.中选人应在比选文件中的工作方案中提出拟采用的鉴定评估报告书格式及鉴定评估的具体项目(包括外部检查项目、内部检查项目、表面情况、机械情况等)。

5.中选人对鉴定评估取费(包干)提出比选报价,并作为比选条件之一。

6.比选报价:不得超过560 元/辆。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7.中选人应协助委托方将拍卖车辆鉴定评估资料移交拍卖机构,协助办理交接手续。

8.按委托方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其它配合工作。

六、比选办法

中选确定原则,本次比选,综合对比以下选项:2021年以来公务用车鉴定评估业绩,业务团队素质,鉴定评估人员资质证书;结合鉴定评估佣金报价(为确保鉴定评估服务质量,明显低于平均报价水平的低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择优选择。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截止,若仅有一个比选申请人报名且符合本公告的条件和要求,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可对该比选申请人实施委托,该比选申请人按法律法规规定代理实施本项目;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比选申请人自行对处置车辆进行踏勘。联系人:高先生,0857-8617885;

3.本比选公告在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4.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

5.联系人及电话: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科,联系人:罗先生、高先生,电话:0857-8617885。

附件:1.比选申请函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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